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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産小常識時間:2022-09-02 台風安全生産 1、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産事故的區别及上報程序。 生産安全事故,是指生産經營單位在生産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自然災害是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抄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幹旱、洪澇、台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襲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百,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對比兩者的含義不難看出,前者多半爲人爲因素,後者則是自然現象,突發性很強。 安全生産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于1小時内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産監督問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答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